索引号:gpxzfb/2022-00153
组配分类:县政府文件
发布机构:政府办
主 题:
名 称: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爱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来 源:政府办
发文日期:2022-10-10
文 号:广政字〔2022〕54号
广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爱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各镇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:
经广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
王爱国同志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;
高海洲同志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;
郭合亮同志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;
秦利广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杜玉岭同志试任的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已于2022年5月6日期满。
王晓玉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
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;
冯朝阳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李秀恩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;
烟瑞燕同志不再担任县医改办专职副主任职务;
张绍国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;
聂常顺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;
焦瑞红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;
尹国强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。
广平县人民政府
2022年10月1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